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研究推进我市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唐颖、甘建仁,市政协副主席、法制局局长林少棠,常委会秘书长黄超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市委关于今年立法工作的要求,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关于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和立法意见建议,对我市的立法工作进行了探讨,多位与会人员围绕今年的立法计划发表了意见。
据了解,目前,我市年度计划中的3个审议法规案有序推进:《中山市停车场条例(草案)》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后,经过立法调研、论证和公开征集意见等环节,已经形成了修改论证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论证会。《中山市儿童托管机构管理条例(草案)》和《中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目前均完成了起草工作,并做到在起草阶段广泛听取部门、镇区和人大代表的立法意见建议,召开立法听证或论证会,确保地方性法规在起草阶段能充分反映民意,回应群众需求。此外,今年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已经开展调研,并通过民意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听取民众的反馈,将在6月份完成对该条例的法规质量、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唐颖强调,我市的立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市委的全面领导,围绕市委的工作大局,积极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依据上位法原则精神,重在突出地方特色,在解决地方问题上下功夫,在实际操作上下功夫,在广泛听取民意上下功夫,立管用的法、立高质量的法,确保今年的立法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地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