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旅店住宿,旅店首先要做的是要求旅客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这是对住宿旅客和其他旅客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基本保证。
今天,市公安局通报称,火炬区一旅店因未落实住宿实名登记制被公安机关处罚,当警方再次复查时却发现该旅店仍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市公安局对该旅店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2016年1月1日《反恐法》施行以来,中山警方依据该法对辖区旅业因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而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民警对旅馆业开展日常检查
今年3月22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该区一旅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旅店存在不如实登记旅客身份信息的违法事实。对此,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该旅店管理人员罗某良处以罚款500元,责令该旅店七日内改正。
4月2日,派出所民警在对该宾馆进行复查时,发现管理人员罗某良再次没有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对此,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六条,对该旅店处以罚款10万元,对该旅店法人罗某辉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旅店管理人员罗某良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